各二级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规范》(集师发〔2021〕14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评选2025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和优秀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选
1.评选推荐条件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规范》、附件6评价标准及相关学术规范要求,对本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评审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评选推荐条件如下:
(1)被推评为二级学院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2)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3)重复率低于20%,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重复率低于40%。
(4)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格式需严格遵循学校或学院的规范标准。
2.评选推荐比例
评选推荐比例为本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5。
3.评选推荐程序
(1)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完成后,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选办法》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全面评定。(院级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专业论文总数的15%,评定时注意各专业平衡)。
(2)从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推荐出本专业论文总数的2%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参评论文(设计、创作)获得所有评审专家通过后方可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各二级学院应督促相关师生按要求完成修改完善工作,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最终定稿至教务处备案。逾期未提交者取消参评资格。
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评选
1.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应当与二级学院所推荐的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相对应。
2.各二级学院需报送《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和《集宁师范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材料报送
1.6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通知中所列的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材料如下:
(1)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表》
(2)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汇总表》
(3)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纸质版和电子版(重复率检测报告单附在其后一起装订)
2.各类上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相应的电子文档发至1319072354@qq.com。
附件2: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4: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