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和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规范》(集师发〔2021〕14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评选2025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和优秀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选

1.评选推荐条件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规范》、附件6评价标准及相关学术规范要求,对本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评审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评选推荐条件如下:

1)被推评为二级学院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2)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3)重复率低于20%,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重复率低于40%。

4)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格式需严格遵循学校或学院的规范标准。

2.评选推荐比例

评选推荐比例为本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5。

3.评选推荐程序

1)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完成后,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选办法》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全面评定。(院级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专业论文总数的15%,评定时注意各专业平衡)。

2)从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推荐出本专业论文总数的2%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参评论文(设计、创作)获得所有评审专家通过后方可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各二级学院应督促相关师生按要求完成修改完善工作,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最终定稿至教务处备案。逾期未提交者取消参评资格。

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评选

1.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应当与二级学院所推荐的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相对应。

2.各二级学院需报送《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和《集宁师范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材料报送

1.6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通知中所列的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材料如下:

(1)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表》

(2)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汇总表》

(3)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纸质版和电子版(重复率检测报告单附在其后一起装订)

2.各类上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相应的电子文档发至1319072354@qq.com。


 附件2: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1: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表.docx 

附件3: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标准.docx 

附件5: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4: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docx

            2025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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