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集师发〔2024〕144号)要求,学校将组织评选2025届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我校参加2025届实习的本、专科生,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及组织实习工作的二级学院。要求各二级学院在总结实习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荐优秀指导(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
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优秀实习生的推荐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指导实习工作指导教师总数的15%,优秀实习生按照参加各类实习学生总数的3%的比例推荐候选人(见附件5《校级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条件
(一)教育实习
1.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
(1)能认真按照实习工作计划,及时、主动地与实习基地联系,并取得实习基地领导、指导教师的密切配合,带领全组实习生搞好实习工作。
(2)对实习指导工作能认真负责,了解、掌握中小学、幼儿园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教改情况,不仅能指导好实习生的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见习和教育调查研习,还能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和健康。
(3)在实习期间能深入实际,经常听课,了解情况,对学生的实习工作善于指导;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克服倾向性问题,实习工作效果良好,受到所在实习学校领导、教师的一致好评。
(4)及时填写、提交各项实习材料。督促实习生做好实习小结,配合二级学院按时做好学生的实习考核工作和小组实习总结;实习成绩评定公平、公正。
(5)所指导的实习小组能按学校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影响学校声誉的不良现象。
(6)在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2.优秀实习生
(1)实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努力、工作认真、团结同学、遵守纪律、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思想作风好,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目的明确,在分析和处理教材上能从实际出发,独立拟定正确完整的教案并有所创新。
(3)能较好地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学,教材熟悉,重点突出,讲清难点,教学方法和教具选用得当,教态自然,板书工整,能用普通话教学,表达能力强,演示实验规范。
(4)主动、认真、细致地辅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的困难,改进学习方法。批改作业严肃认真,答疑正确,有启发性并能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本学科的课外活动。
(5)积极认真参加教学评议活动。能够和其他实习生开展互相听课并参加课后评议,深刻分析自己和别人的课,虚心听取别人的意。听课、评议课程节数不少于规定数,且每次听课和评议都有详细记录。
(6)能够很好地完成规定的独立授课任务和教案,整个实习过程中,教学效果好。
(7)实习生的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推荐。
(8)实习成绩优秀。
(二)专业实习
1.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
(1)能充分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制订实习进度计划,周密安排学生实习任务。
(2)实习期间,能及时、主动地和实习基地联系,取得实习基地领导与指导人员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圆满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受到实习生与实习基地的好评。
(3)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
(4)实习结束,能认真做好学生的成绩考核工作,组织全体实习生总结交流。
2.优秀实习生
(1)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2)能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3)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基地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实习基地的肯定与好评。
(4)实习结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
(5)实习生的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根据相关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推荐。
(6)实习成绩优秀。
(三)实习工作先进集体
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从实习基地建设与利用、实习准备、实习过程、总结评价等几方面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实习工作先进集体评价标准》(附件6)由学校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对本学院的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定,从学生实习工作单位中推荐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从院级优秀实习生中推荐本专业实习生总数的3%参评校级优秀实习生、从院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中推荐出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5%参评校级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优秀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各二级学院应督促相关师生按要求完成修改完善工作,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最终申报材料至教务处备案。
四、材料上报
(一)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须提交《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申请表》(附件1)和佐证支撑材料;参加评优的实习生须提交《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申请表》(附件2)和佐证支撑材料。实习工作先进集体须提交《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8)和佐证支撑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将优秀带队(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工作先进集体分别汇总并填写《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汇总表》(附件3)、《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4)和《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9)
(三)请于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319072354@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申请表docx.docx
附件3: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汇总表docx.docx
教务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