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申报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初评结果的公示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7 点击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特邀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等学校教授专家,对我校教师申报的14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及1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开展评选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2025年5月17日—2025年5月21日。

公示内容:

1. 青年才俊奖:拓俊杰

2. 优秀成果奖(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成果名称

1

拓俊杰

乡村振兴视域下牧区新型城镇化研究

2

孙振涛

五代巴蜀文学研究

3

暴向平

内蒙古贫困地区生态安全与新型城市化耦合过程、格局与机理研究

4

李海

乌兰察布汉语方言词语汇释

5

刘翠娟

英美文学翻译与批评研究

6

李集生

人口地理学

7

李融

多元视角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

8

孙俊芳

幸福感的稳态与跃迁:一个新的整合视角

9

赵国瑞

有效的教育惩戒: 从管理活动到教育艺术

10

孟庆艳

我国影子教育的社会影响及其改革路径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个人或二级学院(部门),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胡红彦

联系电话:15848443009  

                     科技处

2025年5月17日







上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集宁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