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集宁师范学院校赛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内蒙古赛区选拔赛的通知》(内教高函〔2025〕36 号)精神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参赛报名与学校校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详见附件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 2)。

(三)同期活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向自治区赛事组委会积极推荐我校取得的各类创新创业成果。

三、组织机构

学校校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宣传部、科技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共同配合。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院,且代表的参赛学院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年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今年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90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服务网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进行赛事咨询。报名系统现已开放,请我校广大学生积极报名,报名统计截止时间6月118:00。

2.二级学院初2025513-6月1日)。初赛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二级学院拟定

3.校赛(20256月1-6月7日)。入围校赛的各二级学院项目团队,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学院+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发至招生就业处邮箱zsjyc@jnnu.edu.cn ,并将纸质汇总表报送到行政楼114.招生就业处汇总材料后组织开展评审,决出校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大赛奖项

校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各类单项奖;设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集宁师范学院校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提供支持。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扩大共享。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大赛联系人:刘雅梦、杨辉

联系电话:0474-8989142 地点:行政楼112

 附件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集宁师范学院校赛高教主赛道方案.docx

 附件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集宁师范学院校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附件3: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集宁师范学院校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docx

                                                                招生就业处

                                                                       20255月13


上一条:关于集宁师范学院微专业拟建设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集宁师范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招募“银龄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