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三天。
二、相关要求
1.学校实行行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主动关注学校动态,做好值班工作,如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带班校领导并及时有效处理。
2.清明节期间,各部门、学院要严格落实本单位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3.附中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安排。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Copyright © 2024 集宁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