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建设和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 2024 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说明
2022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运行两年,在总结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参照《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对标教育部专业认证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其中师范类专业还应贯彻落实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编制2024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原有规定的框架和格式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凡更改教学计划课程(环节)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增开课程、变更课程性质而导致课程变动的,应使用新课程代码,编写规则参照《集宁师范学院课程代码编写规则(2022版)》,新课程代码在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顺延。
二、修订重点
(一)明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要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行业特点,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突出专业特色,明确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以及毕业去向。毕业要求要体现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力求准确、明晰、可达成。
(二)优化方案课程学分结构
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各类标准,完善课程学分、学时结构,人文与社会学科类专业课内学时2300-2400,理工科类专业课内学时2400-2500, 艺术、学前与体育类专业课内学2500-2600,学分一般控制在170学分左右;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设计,促进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融合;合理安排课程学期分布,专业课程适当向低年级延伸,避免学期学分过高或过低,提高学生学习成效。
(三)进一步完善、优化课程体系
1.优化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是支撑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对应相关职业领域关键能力,体现专业自身特色。各专业应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标准,以专业认证的理念加强专业核心课程顶层设计,构建基于标准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
2.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通识教育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的要求设置《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式与政策》等课程,共19学分。深入贯彻“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思想,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艺术修养和科学批判思维,拓宽课程领域,丰富课程内容,增设美育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3.继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将第二课堂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实践教学体系以实验实训,见习、实习、研习等第一课堂为核心,以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为辅助,构建以“进阶式实践”为特色的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
关于实践教学学分比重的要求,人文社科类师范专业一般不低于总学分(学时)的25%,理工类师范专业一般不低于总学分(学时)的30%;普通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见习、实习、研习)不少于18周,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36周,其中教育实习不少于8周。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低于50%。
第二课堂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项实践环节,其最低毕业学分要求为四年制本科4学分,专升本为2学分,具体内容详见《集宁师范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和《集宁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细则》。第二课堂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和学分认定。
(4)构建劳动教育和美育的课程体系。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把劳动教育理念融入到社会实践教育中,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使学生形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良好习惯;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要求不少于32学时,规范劳动教育实践周;增设高校公共艺术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开设美育通识选修课程。
(5)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教师教育课程包括教师教育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新增“中学/小学XX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必修课,各师范专业可根据专业教材内容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课时与学分。各师范专业参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师范专业二级认证标准(已完成认证的专业可参照师范专业三级认证标准),进一步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着力加强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活动设计与实施,明确教师教育技能训练名称。各专业结合培养计划和学生分类发展需求,可在第六、七、八学期进行个性化设计和安排集中实习。
三、工作要求与组织实施
2024年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各专业要广泛向本领域专家、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在校生代表、毕业生代表、教育行政部门等征求意见,就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调研报告(附件7)。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24年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论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情况,形成课程设置论证意见(附件6),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各学院应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2024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定稿纸质版、论证材料(附件6、附件7)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行政楼212室,电子版发送教务处邮箱jwc@jnnu.edu.cn。教务处审核、论证通过后发布实施。
联系人:刘银波 陈素清,联系电话:8989013。
教务处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