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暑期放假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暑期放假安排
(一)非毕业年级学生于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放假,学生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
(二)教职工7月13日(星期六)、7月1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收尾,7月15日(星期一)放假。
二、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安排
(一)教职工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报到上班。
(二)二、三、四年级学生于8月24日(星期六)、8月25日(星期日)报到,8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暑期用印安排
暑假期间,如有用印需求,请通过OA系统履行用印审批手续,于每周一、四上午9:00—12:00到党政办公室(泉山校区行政楼309、415室)办理具体业务(联系人:李瑞俊,电话:8989899;杨晓宇,电话8989127)。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继续执行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附中结合本部门实际自行安排假期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二)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党政办公室要做好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的对接、沟通、联系工作,确保暑期学校相关工作正常运转。各部门、二级学院及附中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确保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进行有效处置。
(三)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二级学院及附中要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校园安全管理处要做好假期校园治安、消防等工作,后勤基建处要做好水电、清洁等后勤保障工作。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四)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宣传部、网络中心要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等教育;学生处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等教育;校园安全管理处要做好防盗抢、防网络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后勤基建处要做好爱国卫生运动、食品安全等教育;各部门、二级学院及附中要做好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五)执行教职工外出报备制度。各部门、二级学院及附中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外出向学校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领导报备;副处级干部外出向学校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其他人员外出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
(六)学生处、团委要组织好学生离校返家工作。
(七)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遇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进行联络处置。
(八)其他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及附中要于7月1日(星期一)17:00前将7月13日至8月25日的暑假值班安排表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jnsfxydzb@163.com邮箱。值班表中要详细列出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及联系方式。
(九)附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期末、假期和开学等有关工作。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