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7
    2021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1年11月,我校接到乌兰察布市委网信办通报,指明我校二级网站中存在黑链接漏洞的安全风险。类似安全风险通报累计多次发生,根据上级网信办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将继续展开清除“黑链接”专项治理行动,对全校所有部门和二级学院网站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各部门党支部和二级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所发网页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不发未经证实的外部网站链接地址,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把网页信息审核关...

  • 11-16
    2021
    各师范专业所属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暂行)》(内教教师字〔2021〕77号)要求,结合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请符合条件、拟参加2022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的学院,于11月26日前,提交《***专业师范认证申请表》和《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认证要求修订...

  • 11-16
    2021
        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办法》文件要求,我校于2021年11月14-16日组织完成了教师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名单按照姓氏笔画排名):      一、正高级(6人)于艳东 么秀杰 范瑞芳 胡志胜 聂 阳 樊彩虹二、副高级(24人)王 丹 王晓玉 王馨颜 乌雅汗 田继军 乔婷 刘春艳 许俊芳 孙俊芳 李文娟 李俊芳 ...

  • 11-15
    2021
    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坐落在被誉为“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的乌兰察布市。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2009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列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建校60多年来,学校立足边疆民族...

  • 11-09
    2021
    各二级学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证认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含1年实习期)且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教师;(二)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课程相同或相近;(三)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蒙古学学院蒙语授课教师汉语普通话水平必须三级甲等或以上;文学院授课教师汉语普...

  • 11-09
    202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为广泛宣传中国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引领,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等 5 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调字[2021]4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发布关于开展“共和国的脊梁—科学...

  • 11-09
    2021
    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内教技函〔2021〕106号)文件要求,结合南京某高校发生实验室爆炸事故暴露出的实验室安全存在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我校决定再次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结合《关于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抽查情况的通报》和提交...

  • 11-09
    2021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学校决定寒假放假时间调整到12月25日,现就近期教学及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一、近期教学安排请各学院及时调整教学进度,确保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具体调整如下:1.大一第17周教学任务调整到第16周前,利用周六日和晚上开展,各学院做好协调组织工作。2.大二、大三取消本学期实践教学周。3.全校思政课调整到15周完成,12月11日-12日统一安排考试;大学外...

  • 11-05
    2021
    为广泛宣传火灾的危害性,多层次、全方位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技能,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法律政策,增强广大师生消防法制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构建平安校园,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逃生自救能力,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共创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三、活动地点泉山校区...

  • 11-02
    2021
    各部门、二级学院:为配合做好2021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日各项活动,全面提升我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校园安全管理处将联合集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深入细致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园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分管消防安全负责人以及校安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