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自治区第一、二层次人选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83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以下教师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公示如下:
李平 孙振涛 暴向平 呼和满都拉 胡红彦 范瑞芳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8日-7月1日
举报电话:8989039 8989033
集宁师范学院
2019年6月28日
上一条:2019年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通知
下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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