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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时间:2019-06-10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2019年3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活动。

学校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义;同时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学校党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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