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关于核对2018届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的通知
时间:2017-12-20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责任编辑:张秀文

集师教发〔2017〕43号

 

 

关于核对2018届

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18届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对2018届预毕业学生所修读课程及学分情况进行全面核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2014级本科、2015级专科、2016级体育教育专科、2013级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的学生。

二、核对内容

学生课程修读情况。

三、核对时间

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5日。

四、核对程序和办法

(一)学生自我核对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所修读课程及学分,并与开课计划核对是否存在少修、漏修等情况。

(二)各学院进行核对

1. 核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核对2018届预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包括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实践课等),如各专业教学实际执行情况与人才培养方案有学分、学时不一致或漏开课程等情况,要及时书面反馈至教务处。

2. 核对学生学分绩点修读情况

(1)核对本专业学生学分修读情况,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核对学生已获得的总学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和课程性质规定的学分要求,分别核对学生已获得的学分以及平均绩点修读情况。

(2)对有转学、转专业、休(复)学、留级等经历的学生应进行重点核查。该部分学生修读要求跟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修读要求一致,修读的课程应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所修读的课程一致。

(3)对专升本学生的核对应与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4)对发生少修、漏修等情况要及时书面反馈至教务处。

(5)各学院自行公布核对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每位2018届预毕业生。

五、毕业生学历信息校对

为保证教育部学生学历平台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学生学历信息与个人信息不符,请2018届预毕业生务必于2018年1月15日前,登录学信网完成个人学历电子图像信息的校对工作。(详见集师教字〔2017〕1号)

课程修读是否完成关系到每位预毕业生能否如期毕业。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的小组,认真核对每位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情况,确保2018届预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9日

上一条:关于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速录员体检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通 知

【关闭】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工农大街59号   联系电话:0474-8989129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Copyright 2014 集宁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投稿:jnsfxyxcb@126.com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