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院办发〔2014〕15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4级
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有关部门:
为了按时、有序、便捷、安全、热情、周到地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保障新生入学后学习生活的顺利开展,现将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集中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
8月29日预报到。协调及对外联络组、报到咨询组、收费组、住宿安排组、新生接待组、后勤医疗保障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等各工作组于上午8时到指定地点做好准备,9时开始报到。预报到期间各组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新生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月30日、31日正式报到。报到于上午7时30分开始,中午不休息,安排工作餐。
(二)报到地点
1.泉山校区:教学主楼前
2.白海校区:教学主楼前
二、报到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新生报到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新生报到工作,研究决定新生报到工作的重大事项。
组 长:于杰勇 谭福贵
副组长:许 卫 张利平赵海忠 阿拉腾巴特尔
田 智 梁 政
成 员:欧 军 兰立新 戈 华 院丕文 付 勇 赵向军 张 富 谢 军 宋 勤
张妙珠魏智锁 孙登高 曹普庆 额尔敦其其格
各系(院)主任和书记
(二)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协调及对外联络组、报到咨询组、收费组、住宿安排组、新生接待组、后勤医疗保障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兰立新 宋勤
副主任:曹普庆 额尔敦其其格
2.协调及对外联络组
组长:欧军 副组长:孙登高 张秀文 张 强
3.报到咨询组
组 长:戈 华 副组长:何永峰孙振涛
4.收费组
组长:院丕文 赵向军 副组长:何学锋吴志英
5.住宿安排组
组 长:宋 勤 副组长:韩国栋 杨钊 吴鸿宾
6.新生接待组
组长:张妙珠
7.后勤医疗保障组
组长:付勇 副组长:李荣张志强
8.宣传组
组长:张富 副组长:魏智锁 秦雪峰 杨瑞芳
9.安全保卫组
组长:谢军 副组长:马占权
三、各组职责
(一)新生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生报到程序,组织场地、人员、服务等协调工作。
(二)协调及对外联络组:负责文秘,对外协调和用车的调度、安排,接洽、管理营运服务部门的摊点。
(三)报到咨询组: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审查新生资格,办理报到手续,统计新生报到情况,并对报到流程及学科、专业等问题对新生进行解释。
(四)收费组:负责新生的收费工作。收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体检费、教材费等各项费用(新生缴费统一打入银行卡内),统计新生收费情况。
(五)住宿安排组:负责安排新生住宿方面各项事宜。负责新生的住宿安排,协调学生行李用品发放事宜。
(六)新生接待组:负责新生接待,安排车辆接站。
负责新生入学报到期间的校园彩旗、彩带等的布置及接站工作,并组织志愿者、礼仪服务队为新生提供服务。
(七)后勤医疗保障组:负责新生报到的用电、餐饮,校园环境卫生、花卉以及新生报到期间的医疗保障。
(八)宣传组:负责新生入学报到的宣传工作。提前做好迎新宣传准备工作,利用宣传报、宣传栏、展板、宣传册等做好宣传,并安排督促检查各系的宣传工作。联系、协调市级媒体的宣传报道。
(九)安全保卫组:维持校园的交通、停车秩序,负责报到点秩序和安全管理。
(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十一)纪检委负责新生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公示收费标准。
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相应工作。
安全保卫组制定新生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新生报到安全有序。
四、各系成立迎新生工作小组
各系要成立由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迎新生工作小组(报学生处),接待本系新生,办理本系报到手续,认真做好迎新生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新生顺利报到。
五、新生报到程序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系(院)所在校区新生报到点报到,领取报到单。
(二)新生持报到单到收费组缴纳行李用品费、军训费、学生保险费、办理一卡通等费用。
(三)新生持报到单和收费收据到所在校区学生公寓领取行李用品,办理住宿手续。
(四)新生持报到单和收费收据到所在校区指定地点领取军训用品。
(五)新生持报到单和收费收据到所在系(院)办公室交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单、新生复查报告单、录取档案及党团员的组织关系,办理本系(院)报到手续。
六、新生欠费问题
新生因故不能按时缴清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可提出缓交申请及缓交费用计划,系主任审核批准后,办理报到手续。缓缴费用审批要从严掌握。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开通“绿色通道”。
七、逾期报到安排
9月1日至9月5日,新生报到手续不再集中办理。期间需要办理报到手续的学生到以下地点办理:
泉山校区在行政楼招生办(208室)报到,计财处(201室)缴费,餐厅微机室办理就餐卡,学生公寓(6号楼122室、126室)办理住宿、保险手续。
白海校区在教学主楼31228(二楼西侧)报到、缴费,餐厅微机室办理就餐卡,学生公寓(男生楼值班室)办理住宿。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