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0 点击数:

集师院办发〔2015〕9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15年中秋节

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附中:

经研究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由于我校9月4日—6日迎新工作,学校未放假。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7日,共12天,10月8日上班。

10月8日上课执行学校校历并开始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附中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安排。

二、节日期间工作

(一)各系(院)、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生活,提醒学生按时返校。

(二)各系(院)、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以及节日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做好白海校区值班安排及防火防盗工作。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如需临时变动,请向值班领导请假。

(三)节日期间学校行政值班,由学校统一安排。

请各系(院)、有关部门于9月23日前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院长办公室。(行政楼403室)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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