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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系(院、部)明确所属学科的通知
时间:2015-10-19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关于各系(院、部)明确所属学科的通知

各系(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学科水平、教学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我校学位体系建设,现就要求各系(院、部)明确本单位所属学科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系(院、部)自身现有学科情况,明确本单位现有那些学科。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目前我校只能申请国家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各系(院、部)依据所在单位的本科专业情况,按照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详见附件》梳理出本单位的学科数。

二、根据本单位现有学科情况,确定本单位拟重点建设的学科。一般是1个,条件确实突出者,最多不超过2个。

在确定本单位重点学科时,着重考虑学科团队基础、科学研究情况、平台基地基本情况、人才培养情况。学科团队中学科带头人要有副教授(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要有较高学术水平,其中将来准备列入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三、各系(院、部)于2015年10月23日前,将本单位现有学科数和拟重点建设的学科统一交到科研设备处。

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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