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组建“察哈尔之韵”艺术团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05 点击数:

集师发〔2015〕150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组建“察哈尔之韵”艺术团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

集宁师范学院“察哈尔之韵”艺术团是秉承党和国家的艺术教育方针,以集宁师范学院音乐专业作为基础,经多方调研、考察与论证后决定组织成立的校级艺术团体。“察哈尔之韵”艺术团是集宁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音乐系办学特色的重要举措,是参团师生进行艺术教学与实践的重要平台,是我校各类音乐演出的主要力量。

一、组织机构

“察哈尔之韵”艺术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6名、常务委员15名、工作队12个。

团长:白志文

副团长:王汉君 曹 宇 青 龙赵有军郝建平 王燕茹

常务委员:伊拉拉塔白如雪吴与民李亿军 庞志娟

张宏亮高 娃武俊芳冯晓霞朝格图

周丽青张金鑫 宋东胜范 娟李学敏

团员:音乐系除常务委员外其他教师、音乐系全体学生、幼师学院部分师生、蒙文系部分师生

12个工作队及负责人分别是:学生合唱队:白志文;教师合唱队:高 娃;独唱与重唱队:吴与民;舞蹈队:庞志娟;军乐队:张宏亮;民乐队:白如雪;弦乐队:张金鑫;交响乐队:张宏亮;器乐节目队:白如雪;察哈尔文化与语言节目队:伊拉拉塔;舞台工作队:宋东胜;后勤礼仪队:周丽青。

二、职责与运行模式

艺术团由团长负责总体发展与规划,并统筹排练与演出活动,布置各分队任务;

各副团长负责协助团长制定艺术团活动计划,协调各分队师生团员的组织、排练、演出等事宜;

常务委员负责根据艺术团活动计划作出各分队排练与演出日程,组织师生团员完成团长布置任务。

三、“察哈尔之韵”音乐会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10月13日、15日两次筹备会议和一次调研活动,艺术团计划在12月底组织一台彰显民族性、地域性、学院性的新年音乐会。音乐会将以察哈尔音乐文化为主,以能够体现音乐系教学水平的欧美古典音乐、中国各民族音乐、朝气蓬勃的近现代学生音乐等节目为辅助,统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雅俗共赏的12-15个节目进行汇报演出,节目大致分为民族情、中华魂、世界风三个板块。在逐步总结完善的基础上,打造一台节目相对固定,能随时组织演出的音乐会。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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