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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 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5-11-10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现将“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转发函件发送到各个院系部门,指导教师和学生申报有关项目。目前只接受2016年4-5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报名,2016年4-5月派出志愿者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11月15日,请通知学生15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同学在11月16日前,向学校外事办提交中英文报名表,单位审核意见表,普通话证书、外语证书复印件,并提交中英文报名表,单位审核意见表的电子版。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宝音

电话:4875735,18647468901

地址:泉山校区行政楼412房间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11月9日

附件:

转发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docx

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pdf

关于组织2016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可公布).pdf

附件2:2016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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