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公告 > 正文
通 知
时间:2015-12-08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通知

保卫处警务室与学生处公寓联合,将于2015年12月10日、11日下午,对泉山、白海两个校区学生宿舍的管制刀具、违规电器、易燃、易爆、易腐蚀、易伤人等违禁物品进行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在检查前,请同学们主动将违禁物品交于本楼值班室。

2、在检查的过程中,请同学们积极给予配合。将宿舍衣柜打开,以便于配合各部门检查。

3、在检查过程中,因本人原因未交到本楼值班室的,一经查获,将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保卫处

学生处公寓

2015年12月8日

上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网络课程考试的通知

关闭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工农大街59号   联系电话:0474-8989129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Copyright 2014 集宁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投稿:jnsfxyxcb@126.com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