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宁师范学院毒品预防教育
宣传活动的通知
泉山校区各系(院):
根据内蒙古公安厅、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计划的要求,我校定于5月12日(星期四)下午4:30,于泉山校区图书楼报告厅举办“集宁师范学院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泉山校区各系(院)按指定学生人数参加活动
系(院)
| 人数(人)
| 系(院)
| 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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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
| 45
| 化学系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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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史系
| 60
| 体育系
| 20
|
外语系
| 45
| 经管系
| 40
|
数学系
| 35
| 生物系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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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
| 35
| 音乐系(空乘)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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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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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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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实行签到制,请各系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带领学生提前20分钟入场,按指定座位就坐,并维持好会场秩序。提示学生带笔,认真填写活动调查问卷。
三、请各系领导充分重视此次活动,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正常教学秩序,请各系提前调度好学生人数,加强时间观念,准时参加活动。
集宁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