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内党高工函〔2016〕33号)精神,现将我校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推荐表彰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进行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
一、推荐对象
1.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1名
田振国集宁师范学院组织统战部干部科科长
2.自治区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刘嵘集宁师范学院思政教学党总支书记、思政教学部主任
3.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集宁师范学院生物系党总支
二、公示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14日,共3天。
监督受理及联系电话:0474-4879816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统战部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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