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6-06-15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教育部决定于2016年5月25日-7月1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内教办函[2016]6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

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文件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推荐表,并将相关推荐材料于6月27日前报科研设备处407室。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温世明、姚玉阁

科研设备处

2016年6月15日

上一条:关于收集、整理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观毒品预防教育警示基地的通知

关闭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工农大街59号   联系电话:0474-8989129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Copyright 2014 集宁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投稿:jnsfxyxcb@126.com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