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集宁师范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措施,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具体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系(院)、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值班制度等是否健全和正常执行,节假日、周末是否有值班人员。
(二)各系(院)、各部门所属消防安全设施的排查。包括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中心、体育教学中心、网球馆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系(院)在校生校外租房情况排查,要详细掌握学生在外租房情况。
(四)食品卫生安全及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情况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排查。
(五)校园治安管理情况,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对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六)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调查校园周边营业商铺情况,重点对泉山校区西门、白海校区南门进行安全检查。
(七)做好毕业生离校各项安全工作,防止酗酒、打架等事件发生。
(八)密切关注网上网下舆情,全力做好维稳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安全防范意识,关注学生动态,加大矛盾隐患排查力度,加强校内、系内各类信息群、QQ群的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时间
6月23日——6月29日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系(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对负责管理的有关责任区域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确保整改到位,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学校。
各系(院)、各部门应在认真负责、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内容详实的书面自查报告,将重点工作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说明即可。于6月30日前将报告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行政楼10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housuxinyx@163.com或526318646@qq.com
集宁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