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评选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相关系(院、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有关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没,促进质量发展提升的精神,继续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全面实施索质教育,及时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优秀论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参选成果选题应紧紧围绕自治区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紧紧围绕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基本职能,集中反映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及办学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举措、经验、成效以及对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规律的探索与总结等方面的积极成果。
二、参选成果范围
1、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2、包括在国家统一刊号的期刊、正式出版社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经过自治区政府部门及高校组织鉴定的(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的)调研报告。
3、作者为我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且论文的知识产权为集宁师范学院。
4、我校推荐名额为3-5个。
三、成果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有:参评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A4纸复印,左侧装订,其中论文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参评基本情况表1份、参评情况汇总表1份;电子材料有:参评成果扫描件、参评基本情况表、参评情况汇总表。
2、请于2016年11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科研设备处407室,电子材料发送至jnsykyc@126.com。
联系人:温世明、姚玉阁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参评论文基本情况表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参评论文汇总表
科研设备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