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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7-03-23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集师院办发〔2017〕1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1日(星期六)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上星期一的课。原星期六的课顺延。

二、其他事宜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3月30日前请将值班安排电子版提交院长办公室(邮箱:2427816131@qq.com)。值班人员需按时值班,严格做好值班记录。

附中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安排。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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