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48号)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教师参加区外培训。请各教学部门结合本部门师资队伍实际,认真选拔推荐,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人事处416室。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文件
2.《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请表》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989035
邮箱jnsygl@163.com
集宁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2017年度课题招标公告》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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