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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3-30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教学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48号)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教师参加区外培训。请各教学部门结合本部门师资队伍实际,认真选拔推荐,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人事处416室。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文件

2.《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请表》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989035

邮箱jnsygl@163.com

集宁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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