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发〔2017〕102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更改学生食堂名称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工作的意见》(教法〔201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食堂工作。决定撤销原“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机构,成立“集宁师范学院学生食堂”机构;将原“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更名为“集宁师范学院学生食堂”,法人由付永担任。
我院学生食堂属于公益性服务机构,隶属后勤管理处;管理模式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财务实行单独核算,单独建账,单独账户。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5月6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7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青年理论骨干专项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专升本考试的通知
【关闭】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工农大街59号 联系电话:0474-8989129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Copyright 2014 集宁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投稿:jnsfxyxcb@126.com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