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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7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考试工作和考纪巡视工作。各二级学院继续实行考试工作主考负责制,主考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期末考试工作;同时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考试巡查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处理违纪学生,复查试卷。

(一)学校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拓俊杰

副组长:姚玉阁

成 员:王燕如 闫 闳 张 强 张军儒  

学校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考纪巡视办公室、安全保卫办公室、后勤保障办公室:

1.考务办公室

主 任:姚玉阁

副主任:胡文婧  高扬  刘银波  

考务办公室下设考试资格审查组、考务组、视频监考组。

考试资格审查组

组 长:胡文婧

成 员:安 达   王  鹏

考务组

组 长:高  扬

成 员:韩净宇 安 达

视频监考组

组 长:刘银波

成 员:解飞龙  王鹏  

2.考纪巡视办公室

主 任:王燕如   闫 闳

副主任:李晓文  马永强

3.安全保卫办公室

主 任:张军儒

副主任:张俊杰

4.后勤保障办公室

主 任:张 强

副主任:陈志强

(二)各二级学院主考、副主考和巡查组组长、副组长

1.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主     考:郭  鹏       副主考:郭志清

巡查组组长:张一弘 副组长:王维新

2.历史文化学院

主     考:张 军   副主考:章国军

巡查组组长:赛汉其其格   副组长:宝  音

3.教育科学学院

主     考:赵晓英     副主考:孙俊芳

巡查组组长:王秀琴 副组长:韩 超

4.外国语学院

主     考:鲁俊彪     副主考:刘至美

巡查组组长:王世青 副组长:平博杰

5.数学与统计学院

主     考:何永峰       副主考:张 越

巡查组组长:常  鑫 副组长:高 霞

6.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主     考:邢德胜       副主考:李俊芳

巡查组组长:张培方  副组长:贺志宇

7.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主     考:呼和满都拉       副主考:葛俊峰

巡查组组长:李 贞 副组长:张晓利

8.化学与化工学院

主     考:王松涛       副主考:全凤玲

巡查组组长:赵有军 副组长:李 强

9.体育与运动学院

主   考:侯  勇           副主考:李  欣

巡查组组长:牛爱兰        副组长:成立章

10.音乐与舞蹈学院

主 考:秦雪峰 副主考:郝建平

巡视组组长:武俊芳 副组长:李学敏

11.美术与设计学院

主     考:蔚淑英       副主考:马晓东

巡查组组长:南国栋 副组长:乌日娜

12.蒙古学学院

主     考:孟美英     副主考:常红梅

巡查组组长:额尔敦其其格 副组长:朝格图

13.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     考:张  伟       副主考:幺秀杰

巡查组组长:苗雯娟    副组长:赵鹏宇

1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主     考:穆俊祥       副主考:韩海霞

巡查组组长:夏学利 副组长:张明东

15.现代服务学院

主     考:王汉君         副主考:刘春芳

巡查组组长:李荣利   副组长:毛 慧

16.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主     考:暴向平       副主考:刘彩凤

巡查组组长:刘晓霞 副组长:张  炜

17.马克思主义学院

主     考:胡志胜   副主考:郭永兴

巡查组组长:段文智 副组长:齐金国

二、考试时间

按《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教发〔2024〕14号)文件安排执行。

三、考试要求

严格执行《集宁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试卷管理细则》等考试工作有关规定。

四、考核评估

各二级学院对考试工作进行自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对各二级学院考试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要加强对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要组织教学督导员参加各二级学院考务会议,加强对二级学院考前、考中、考后三个阶段的考务管理工作、考风考纪情况和试(答)卷、试题库的安全保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学生处要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等工作,保证考试期间有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四)保卫工作部要做好考试安全及考场周围环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五)后勤基建处要加强对教室及考场周围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保持考区环境整洁;要确保考试期间供水、供电。

(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现象要严肃处理,及时上报。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考试总结报教务处。

(七)领导小组各办公室要按各自职责做好考前准备,在考试期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

 

 

集宁师范学院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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