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附件1) 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课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服务自治区 “五大任务”和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自治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可自筹经费。
1.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此次申报之列。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领域相关。
2.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在平台填报时,依据指南题号一栏中填写“无”)。鼓励立足我区教育发展实际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教育基本理论、教育难点问题和教育实践研究。
3.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主持人,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且能够进行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申报。
4.课题申报者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申报者,需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推荐,书面推荐意见需填写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3)内指定位置。
5.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凡是在研的国家教育学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的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本年度不得继续申报。
三、申报方式
1.本年度实行网上申报。课题申报人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 (https://jyky.nmgov. edu. cn/nmgkypt), 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中的“规划课题入口”进行申报。平台将于2024年6月6日零时至6 月26日晚12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课题申报人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附件2)后再填写申报材料,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在系统平台提交后,请及时联系科技处进行网上审核。
四、分级审核
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审核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材料需通过科技处的网上审核。未通过科技处审核的课题不予评审。
2.申报材料由科技处提交至自治区教育规划办后,不予退回更改。
3.管理账户由科技处统一保管。
五、课题管理
1.自治区教育规划办聘请相关专家匿名评审,择优立项。评审通过的课题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下发立项通知。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课题获准立项后,其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为准,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管理单位及课题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网络技术支持:王再平,0471-2856405;
网络技术应急电话: 0531-89701233, 0531-89701715。
科技处:
胡红彦 石文华
0474—8842706 0474-8842707
科技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