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君远教师教学优质奖”和“君远师范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9 点击数:

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按照集宁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2024学年集宁师范学院“君远教师教学优质奖”“君远师范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教师奖”和“学生奖”)评选工作。根据“教师奖”和“学生奖”的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结合我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君远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评选范围:业绩考核范围限定在2024530日之前。

2.评选对象全校在籍教师和在册2021级师范类专业本科2023级专升本学生

3.同等条件下,向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学生倾斜。

3.在行政管理岗位特别是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任教师在所在专业和学院参与评选,用“同一把尺子”进行考核评价。

4.2023年认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教师奖”候选人,原则上返回原单位,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时限和业绩条件进行复审,并重新上报。

二、时间安排

1.评选时间:20245下旬69日为评选宣传、申报阶段。各学院根据“教师奖”和“学生奖”的评选办法(附件1、2),参照《名额分配表》(附件3)自行组织审核、评选,于69日前报送本学院获奖人员名单(电子版);

2.基金会及学校审核时间:20246169

3.公示时间:2024610614

4.表彰时间:2024615619

三、材料报送时间

所有评审材料的纸质版务必于202461012:00之前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地址设在行政楼410办公室

联系人:胡锦博15247415809

       韩志强 17684891888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君远教师教学优质奖”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2:集宁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君远师范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3:集宁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君远奖”名额分配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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