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规范》(集师发〔2021〕14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评选2024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和优秀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选
1.评选推荐条件
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由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评选推荐条件:
(1)被推评为二级学院202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2)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3)重复率低于20%。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规范》、附件6评价标准和相关学术标准进行评选推荐,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2.评选推荐比例
评选推荐比例为本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5。
3.评选推荐要求
(1)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完成后,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全面评定(院级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专业论文总数的15%,评定时注意各专业平衡)
(2)从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推荐出本专业论文总数的2%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并填报附件1、附件2,随同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格式要求符合学校标准,重复率检测报告单附在毕业设计之后一起装订)报送教务处。
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评选
1.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应当与二级学院所推荐的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相对应。
2.各二级学院需报送《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和《集宁师范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相关要求
1.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通知中所列的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类材料上报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相应的电子文档发至1319072354@qq.com。
附件2: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4: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