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中小学美育示范校评建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团队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相关要求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申报项目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
3.学校将对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评选标准和建设要求》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开展校内申报、评审及推荐工作。
二、报送要求及其他
请申报学院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佐证材料(制作目录并分区分类别)电子版以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jnnu.edu.cn。
如申报项目超过2项及以上,学校将按要求经评审后择优推荐1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联 系 人:胡文婧
联系电话:8989017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评分细则.pdf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方案申报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