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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纪”语 | “五一”劳动节廉洁提醒
时间:2023-04-26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清风纪语

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

劳动最光荣

岁月因劳动而充实,时代因劳动而精彩!“五一”劳动节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服务管理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触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脱离值守岗位。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

清风气正过廉节

每逢佳节倍思“清”,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祝全体党员、干部、师生及家人节日快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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