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材料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3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3年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在即,为进一步做好申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在2022年6月填报的《教师个人简况表》基础上,补充完善,并于3月15日前将更新汇总后的《教师个人简况表》报送教务处210室。

二、教务处、教师工作部、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国资处、图书馆和国际交流学院对照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完成《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见附件1)中各自所属部分并于3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210室。

三、各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在进一步挖掘整合的基础上,对照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见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填报《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见附件3),并于3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210室。

四、《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中所有数据均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五、各部门和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对待,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    

六、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温清芳联系。

  附件1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docx 

附件2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3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doc



                                      集宁师范学院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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