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本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以下人员申报2021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职称,特此公示。
一、公示名单:
正高级会计师:院丕文
高级会计师:董朝英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4日
举报电话:0474—8989035 0474—8989039
集宁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上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关闭】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工农大街59号 联系电话:0474-8989129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Copyright 2014 集宁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投稿:jnsfxyxcb@126.com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