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推荐李平同志申报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2日
监督电话:8383228
人事处
2021年5月20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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