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选拔推荐,于5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人事处414室(电子版材料刻录CD光盘)。各部门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联系人: 夏老师
联系电话:18047489305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自治区杰出人才申报表.docx
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
上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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