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6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附中:

根据《乌兰察布市绿化委员会2021年开展义务植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义务植树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植树时间

2021427上午

二、参加人员

在校校领导,党政教辅部门各出1人、二级学院各出3人、附中师生共50人

三、组织安排

1.工具:各部门、二级学院由后勤基建处统一提供,附中自带工具

2.交通:各部门、二级学院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交通工具,附中自备

3.各部门、二级学院、附中根据通知要求安排本部门师生于427日上午8:30在泉山校区南大门集合

4.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

5.联系人:李建军     电话:18147430606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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